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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手医妃:摄政王爷有喜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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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四章质疑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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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即将天亮,众人集合在奇案门。

  有个小插曲,便是奇案门口一直等着刘佳音的丫鬟,且是来了两次,第一次衙门的人告诉她王爷办案去了,她回去复命之后没多久又来,就一直蹲守在这里等着。

  可见怜儿的,这大晚上冷得这丫头瑟瑟发抖,龙柒柒等人回来的时候,她嘴唇都给冻青了。

  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宁王有些生气,问道。

  丫头连忙便福身下去,“回王爷的话,您一宿不归,刘妃担心您出事,便着奴婢来这里等着。”

  龙柒柒淡淡地抬眸,又慢慢地垂了下去。

  “衙门的人没说本王去办案了吗?”宁王看着一众围观着的熊猫眼,压低声音恨恨地道。

  丫头小声地道:“回王爷的话,说了,但是……王……刘妃娘娘说,还是怕王爷出事,叫奴婢来守着。”

  “那如今你可以回去复命了!”宁王说完,拂袖进去。

  大家也跟着走进去。

  白子和龙柒柒走在后头,白子用手肘戳了龙柒柒的手臂一下,“听到没有?第一声是叫王妃的。”

  “听到了,口误吧。”龙柒柒道。

  “口误个蛋,第二次还想叫王妃,但是她自己机警发现了马上改口。”白子哼道。

  龙柒柒咳嗽一声,“您老想说明什么问题?”

  “这朵白莲花肯定私下叫屋中的人叫她王妃,虽然还不是,过过王妃的瘾也好啊。”

  龙柒柒没做声,觉得刘佳音不会这么心急,也不会这么愚蠢。

  王妃之位,她探手可得了。

  但是,她到底也副修过心理学,知道人对一样东西渴望到了极点,就会扭曲原先的性格和行为方式,做一些外人看起来十分愚蠢的事情。

  “或许宁王把她扶正了,她就没那么多幺蛾子出了。”龙柒柒皱着眉头道,这女人好烦。

  她是男人,也会厌烦这样的女人。

  再漂亮的容貌,都抵不住心灵的丑陋……

  “别傻,你存在一天,对她来说都是威胁,或许只有你嫁人了,不,嫁人也不成,会出墙,最好是你死掉了,她才会真正放心。”

  龙柒柒啼笑皆非。

  她阳寿未尽,不能因为白莲花吃醋嫉妒就去死。

  回来之后,开会。

  把嗅到僵尸血腥气息的,都在京中地图上圈点了出来。

  “清舍,月牙楼,雅聚,四宝堂……这些都是什么地方?”龙柒柒问高捕头。

  高捕头终于可以发挥所长了,昂声回答说:“这些都是文人墨客聚会的地方。”

  “噢,这僵尸还是个才女呢。”龙柒柒道,“那个死者,是个富商,去问问是否经常去这些地方?”高捕头道:“不用问,这个富商是卖墨砚字画的,自然常去这种地方,他的那些妾侍,也多半是那些有两分才气,便是爱去这些地方的碧玉或者青楼姑娘,死者有钱,且才

  貌出众,很招女人喜欢的。”

  龙柒柒微笑,“那就好,既然我们的目标人物是喜欢财貌出众的男子,我们便以此为饵,引诱她出来。”

  她笑眯眯地看着宁王,“王爷,这法子可行吗?”

  宁王一拍桌子,豪爽地道:“好计策!”

  龙柒柒的笑意加深,“好,既然如此,就这么说定了,昨晚下过一场小雨,大家衣裳都有些湿,先回去沐浴换衣裳再来。”

  除了宁王和老高之外,这里的都是一群怪兽,因此,也不需要休息的。

  宁王一怔,道:“不,还有一个问题,谁作饵引诱那僵尸出来?”

  众人的手指伸出来,都指向了他。

  宁王倒抽一口凉气,“本王?”

  “王爷是最佳人选。”龙柒柒也这么说。

  “不,白子,白子长得好看,白子去。”宁王一身恶寒,他才不要去引诱一个会吸人大腿根血的僵尸。

  龙柒柒道:“白子不行,白子有灵术,气场不一样,僵尸会知道的,他去反而会坏事。”

  “那高天你去。”宁王指着高捕头。

  高捕头老实巴交地道:“好,属下去。”

  众人看了一眼高捕头那张粗矿的脸,五大三粗的身材,一起摇头,“才貌双全啊,王爷!”

  高捕头才没有,貌没有,就算强行穿上一身文雅服饰,也不伦不类。

  高捕头看到大家嫌弃的目光,自尊心受损,掩面而去。

  他虽然只是一个捕头,但是也有樽盐的。

  他的樽盐还很贵。

  宁王绝望地看着大家虎视眈眈的眼光。

  龙柒柒拍着他的肩膀,“走,小美人,爷带你回去装扮一下。”

  “滚!”宁王一脚踹过去,龙柒柒一跃上了桌子,宁王一脚踢到了桌子腿,疼得呲牙咧齿,遂气呼呼地走出去。

  “哟,有脾气啊!”龙柒柒眉目开扬。

  “散会!”白子一声令下,屋中的人顿时消失不见了。

  “跑得还挺快!”龙柒柒敲着桌子道。

  她要回去换衣服。

  但是估计宁王已经先回去了,白莲花一定在门口做望夫石,她这时候回去容易招人怨恨的眸光。

  于是,她在衙门里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,才慢慢地骑着毛驴回去。

  关于她座驾的问题,底下的人都提出过,说她现在是国师身份了,骑毛驴是对她身份的一种侮辱。

  甚至还不如之前的骡子。

  好歹骡子有一半基因是马。

  策马扬鞭飞奔,确实是一大快事。

  但是每一次龙柒柒看到大街上人头涌涌,而策马者远远地扬鞭大喊,“闪开闪开!”的时候,她就恨不得弄死那个骑马的人。

  都不知道行人为重吗?

  骑毛驴就不一样了。

  徐徐前行,姿态悠闲,既能让人欣赏到她的美貌,也能让她欣赏到京中繁华景象,最重要的是毛驴吃得少,用现代话来说,油耗低,这是马不能比的。

  龙柒柒一路回去,便是杂七杂八地想着这些毫无要紧的事情。

  她不能让脑子空闲下来,哪怕是想着毛驴和马儿杂交的过程,也不能让自己的脑子停顿。

  一旦停下来,有些记忆便会如同毒蛇一般钻进来。

  她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情绪。

  她束手无策。

  有人认出了她,对着她指指点点,她一路维持得体温柔的微笑,耳听八方,不外乎是说她是弃妃,然后翻身做了国师。

  一个女子,何德何能做国师?

  最多的,就是这种对她能力质疑的声音。她都以温柔一笑回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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